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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启预/言简讲|第59讲 第一间圣所中的祭司

注:第52-61讲属于第23课内容【圣所中隐藏的真理】

第52讲 圣所的象征意义

第53讲 圣所中的救赎之路

第54讲 燔祭的象征意义

第55讲 素祭的象征意义

第56讲 赎罪祭和赎愆祭

第57讲 平安祭的象征意义

第58讲 圣所外院的重生


第59讲 第一间圣所中的祭司

(音频比文稿内容更丰富)

第一间圣所

在研究第一间圣所的仪式之前,我们需要先把目光转回到燔祭坛这个地方。在五种祭礼当中,只有赎罪祭规定要把祭物的血带到圣所里面。也就是说,为了使一个人的罪得到饶恕,并不是只在圣所外院将祭物杀掉就可以了。当罪人在燔祭坛这里宰杀祭物的同时,在旁边还有一位祭司,祭司要用碗接住祭物的血。由于罪人事先已经按手在祭物的头上告白自己的罪,所以罪人所犯的罪便象征性地转移到了祭物的身上。这样,祭物所流的血也就包含了罪人悔改的罪。然后接下来,祭司要将血带到第一间圣所中,用指头蘸血,朝着圣所里面的幔子弹血七次。如此,罪人所悔改的罪最终也就随着血被迁到了圣所里面。与此同时,祭司还要为献祭的罪人献上中保祷告。直到此时,处在圣所外院等待的罪人,因着祭物的代赎,同时也因他凭信仰望圣所里面代求的祭司,才使得自己的罪终于得着洁净。而这一过程很好地说明了耶稣复活升天之后的经验。 

在整个圣所制度当中,不管是祭物,还是祭司,都是预表耶稣。我们的罪因着悔改而归到耶稣的身上,这样在耶稣的血中就掺杂了我们所犯的罪,而同一位耶稣在死后又复活,升到了天上的真圣所,为我们作祭司,用自己的血在上帝面前为那些悔改的罪人代求。 

来8:1-2 我们所讲的事,其中第一要紧的,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,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,在圣所,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。这帐幕是主所支的,不是人所支的。 

这里说,复活之后的耶稣作为大祭司升到了哪里呢?天上的真圣所。这里说的真帐幕,也就是真圣所。耶稣开始为我们作中保。 

有一点需要说明:就是在地上的圣所当中有圣所外院,但天上的圣所是没有外院的,为什么呢?因为地上圣所的外院是预表着这个世界。也就是说,耶稣是来到世界上钉十字架,然后再从这个世界返回到天上的圣所。所以当祭司从燔祭坛那里进入第一间圣所的时候,这是在向我们描述耶稣复活升天的场景,他从地球返回到天庭。 

通过希伯来书我们可以看到,耶稣复活升天之后,先在上帝宝座的右边坐下。而这样的一个就座,意味着耶稣在地上的生活和牺牲已经得到了上帝的认可和悦纳。他的一生是毫无瑕疵的,同时他为我们而死,担当了我们的罪,这样的一位耶稣满足了作中保的资格。也就是说,耶稣坐在上帝宝座右边的这个举动乃是一个就职典礼。在天上的会众面前,上帝授权给耶稣,使他从此可以担任中保的职分。所以接下来,我们就看到,耶稣开始在天上的圣所里面作执事,也就是作中保。 

在表号性的仪式当中,进入圣所的祭司要把祭物的血朝着圣所里面的幔子弹七次,这是什么意思呢?这个举动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。所谓圣所里面的幔子,是指着将第一间圣所和至圣所隔开的那层幔子,而幔子的后面就是约柜,约柜里面存放着刻有十诫的两块法版。 

约一3:4 凡犯罪的,就是违背律法,违背律法就是罪。 

这里说,违背律法就是罪,这里的律法是指上帝的律法,也就是十诫。那么,如何才能解决罪的问题呢? 

来9:22 按着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。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 

罗6: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。 

通过以上的经文可以看到,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。所以,为了使罪得到赦免,就必须要满足律法公义的要求,因为律法并没有废掉,而律法公义的要求就是:罪的工价乃是死。因着死所流出的血,要朝着法柜前的幔子弹去,这样就解决了罪的问题。这象征性地说明了,耶稣所流的血,保释了悔改的罪人,使其免受律法的裁判。 

我们如何从实际情况中去理解这一幕场景呢?首先我们知道,当祭司带着祭物的血进入圣所的时候,也就将罪带到了圣所当中。这样,罪人所犯的罪通过祭物的血最终被转移到了圣所里面。但需要再强调的一点是,当罪被转移到圣所的时候,是被那具有赦罪功效的宝血带进去的。也就是说,这是一种将罪和血结合在一起的情况。只有那些真正信而悔改的罪人才会有这样的经验。 

在《隐藏的珍宝》第14章中有这样的话“上帝的子民虽然有不少的缺欠,但基督并不因此而离弃他所眷顾的对象。他有权柄更换他们的衣服。他将那污秽的衣服脱去,而将自己公义的外袍披在那些悔改并相信他的人身上,并且在天上记录册中他们的名下写下'赦免'的字样。他在全宇宙面前承认他们是属他的。他们的仇敌撒但就此被显明为控告者和欺骗者。上帝一定要为他自己的选民伸冤。” 

这里说,当我们凭着真实的信心在地上悔改的时候,在天上圣所中的耶稣,就在记录册中我们的名下,写下“赦免”的字样。这就是祭司对着幔子弹血的意义。 

祭物的血预表耶稣的血,是没有瑕疵的洁净的宝血,但是因着我们的悔改祷告,这个血中已经掺杂了我们的罪在里面,正如圣所外院的罪人在宰杀祭物之前已经事先作了按手的告白一样。对于真实悔改的罪人,他的罪和耶稣的血实际上是结合在了一起。当耶稣在天上圣所中为悔改的罪人代求的时候,耶稣就凭着自己在地上时曾经流出的宝血,来赦免他已经悔改的违背律法的罪。 

另外,在圣经中,“七”是完全数,预表完全的意思,弹血七次,说明耶稣的宝血具有完全的赦免的功效。 

在献赎罪祭的制度中还有另一种情况,有时祭物的血不被带进第一间圣所,但是祭司必须要取部分祭物的肉将其吃掉。这样,罪人的罪也就通过祭物的肉转移到了祭司的身上。当祭司进入圣所为罪人代祷的同时,也就将罪人的罪带进了圣所当中。其预表意义是相同的。 

通过以上的说明可以看到,十字架并不是救赎的完成,而是救赎的开始。耶稣不但要通过钉十字架担当我们的罪,而且还要成为祭司,在天上的圣所中为我们作中保。耶稣作中保的工作和他作代赎的工作是同等重要的。罪人不但要凭着信心仰望十字架上被钉的耶稣,还要凭着信心仰望在天上圣所中作中保的耶稣。这样,我们所犯的罪就可以得到赦免,同时靠着中保所赐的圣灵,也要进入一种与罪的势力持续斗争并且不断得胜的经验当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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