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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/圣言|林后6:14 道不同,勿同行


614日 道不同,勿同行

林后6:14 “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。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? 

分叉的道路或者铁轨,从一个地方分开以后就各自伸向远方,再没什么关系。雅各和以扫虽是一母所生,性情却差异很大,灵里早已分道扬镳,走不同的道路。人类虽有共同始祖亚当和挪亚,随着世代繁衍,人们各随自由意志作出选择,结果就分出信与不信,经上说:你们这些信上帝的人和那些不信的人,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。 

不要同负一轭,就是不能够共同完成一个目标。在我小时候见过一个漫画,天鹅、梭子鱼和虾合力拉车,却朝着不同的方向,结果显而易见,车辆纹丝不动。因为他们的力量相互抵消,没有形成合力。有时候,你看着一群人站队很齐,却可能各怀心事,灵里不同,只是为了世俗目标暂时被打包在一起。 

信上帝的人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因为灵里的根源就是不一致,必会导致情感和行为的很大差异,同负一轭不会有好的果效。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?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?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?上帝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?弟兄姐妹这些展开都在讲述同一个道理,就是信与不信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。 

曾经有一位姐妹,她的母亲也是基督徒,但在姐妹的婚姻问题上,竟然没有顺从上帝的道,使她和外邦人通婚。这位基督徒母亲看似很有道理,她说:别人虽然不信主,但初一和十五烧香敬拜也很虔诚,人品也应该不错,况且我的女儿嫁给他,也是给他传福音啊。弟兄姐妹,这话听起来是不是非常耳熟? 

所罗门娶外邦女子为妻时也是这么想:我一边干犯上帝的诫命去和外邦人通婚,我一边可以把外邦女子带到上帝面前遵守上帝的诫命。弟兄姐妹,这是不是很可笑的悖论啊?智慧王所罗门就做出这么可笑的事情,他相信自己一边犯罪违背上帝的诫命,还可以带领外邦女子遵守上帝的诫命。这位基督徒母亲实际上也在犯同样的错。她为自己的错误决定虚构了一个高尚的动机,认为把女儿嫁给外邦人是给他传福音,又自欺欺人地认为拜偶像的人很虔诚,人品也很好。 

这位基督徒母亲就这样违背了上帝的话语,让自己的女儿和外邦人通婚。不到半年,女儿怀孕了,然后又和外邦人离婚了。因为她的信仰在拜偶像的家里遭到逼迫。这时,基督徒母亲又说出有理的话:他们是拜偶像的,我的女儿不能和他们在一起。女儿带孕离婚,成了单身妈妈,她的人生将会如何呢?究其根源就是这位基督徒母亲没有顺从上帝的道。 

正如经上所说,你们信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。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?还有一位L弟兄接受健康改良的信息,就想找一个有影响力的地点去传福音,后来看中区政府旁边的一个餐馆,就和餐馆的老板洽谈合作,那老板也非常乐意,让L弟兄转账十万块钱,负责经营,也管财务和人权。似乎别人非常豁达,也对我们充满信任。 

L弟兄改造成素食餐馆,经营希望寄托在区政府领导的公款消费,这种想法本身就不对,公款吃喝本身就是错误的。你指望借此赚钱应该算作不义。但是他的心愿确实是要传讲健康改良的信息,这就把义和不义混淆,把光明和黑暗混淆。 

一段时间之后,餐厅因着曲高和寡而经营不善。这位还没信主的外邦老板对L弟兄讲:你看你经营不善啊,不能让店垮了,咱们应该上些肉食!咱不上不洁净的行不行?咱上一些洁净的肉食总可以吧?如果你觉得市场上的肉食也不好,咱就上山里养的土鸡怎么样?外邦老板是不是也够诚恳的?的确如此。但是正如经上所说: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?L弟兄虽然期望有传扬三天使信息的好动机,但却遇到了环境,面对合作伙伴外邦老板的请求又该怎么办?L弟兄虽然不甘心,但却于情于理都不得不答应对方,结果又开始卖肉食了。实际上,这样的店没经营三个月就彻底关门了,原因是区政府早有规划,要把旁边店面清理掉以作别用。这信息外邦人想必是早就知道,但却还要跟你合作经营了几个月。 

外邦合作老板一开始显得很真诚,很好说话,把人权和财权都交给你,只要你投资过来,把店面经营好。实际上,这不过是利用关店前三个月的机会苟延残喘,减少他的损失而已。L弟兄在和外邦人合作中失败了。在这个过程中,他的灵里也纠结,因为他屈服于实际的经营压力,愿意上肉,这是他的主观决定。你们信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。 

有共同信仰的两个人合作事业时才能够灵里保持一致,否则,不同心就无法同行。你想在安息日休息,他却觉得这一天生意很好,决不能休息,你们会有无休止的争执。你如果认为经营利润应该先奉献十分之一,对方却不肯,你又感到很无语。经营中广告词语是否夸张,是否有说谎的嫌疑?可能你们都难以商量妥善。尤其是那些信与不信结合的男女婚姻,更是为将来的生活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。求主怜悯我们,用上帝的话指导我们的人生,就必将有喜乐幸福。

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,我们明天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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