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/圣言|林前7:4 夫妻相互的权柄
- 7月份
- 2024-07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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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4日 夫妻相互的权柄
林前7:4 “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”
一对夫妻共同构成了一个家庭,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进。家庭如同一辆大车,夫妻俩并驾齐驱,如果他们同心合力,朝着共同的方向,自然就会非常顺利;如果夫妻之间产生分歧,用力方向完全相反,车就会原地不动。所以,夫妻同心合意,才能使家庭在人生道路上更好前进。如果夫妻之间各有不同主张,不能合而为一,就不能在人生道路上更好前进。
上帝在造人时,用泥土造了男人,用男人的肋骨造了女人,所以从本质上讲,男人和女人本是同一个人,是合一的人,有同样的思想,做事情应该更为顺畅,这就是夫妻关系应当有的样式吧。
一男一女成为夫妻,共同构成一个家庭,其实这原属不易啊。在茫茫人海之中,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知,到了愿意互相托付终身的地步,这个过程真不容易。古话说,百年修得同船渡,千年修得共枕眠。
夫妻关系很重要。保罗没有经历过婚姻,是一个单身的使徒,这是上帝给他的特别恩典吧,但是非常令人惊奇的是,保罗竟然对夫妻关系有着非常高深的见解,对于婚姻、离婚,都谈到很多特别的见解。论到夫妻之间究竟当如何相处,保罗谈到很多。这节经文也表明夫妻原是一体,就是身体和肋骨的关系,这是上帝造人时所赋予的特点,显明他们彼此相属对方,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。
可是女权运动创始人的观点认为:女人可以在家庭之外主张自己的身子,能够随意支配自己的身体,这个说法完全不符合圣经的教训。夫妻两个原本是一个人,女人是男人的肋骨所造,夫妻之间合一就是相互属于。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,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夫妻要共同参与家务,相互鼓励支持,合理劝勉,有一定范围的相互支配权。夫妻在性生活方面也是如此,丈夫要过性生活的时候,妻子也要给予合理的满足。只要不是放纵情欲过度,给身体带来亏损,疲倦劳累,影响正常工作,除此之外,属于正常的夫妻生活,双方都要给予合理的满足,不能主张自己的身体自由,因为两个人相属于对方。
保罗谈到了婚姻,也谈到了性的话题。论到有些寡妇,如果欲火攻心,不如婚嫁为妙。在夫妻关系存在中,双方都不能有婚外性行为,,因为那是在身体上犯罪,也就得罪了配偶,因为对方有权柄来主张自己的身体。如果夫妻两人信仰不同,就是我们常说的半信的家庭,如果妻子信主,丈夫不信主,假如一方有奸淫的情况下,双方可以离婚,解除婚约;或者说当不信的配偶提出离婚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同意。教友们不要主动选择改变婚姻状况。例如对方不信,就跟他离婚吧,这不合适,上帝的道要我们去爱人去包容。对不信之人要有恒久忍耐的心,并为他祷告,对自己的丈夫更要如此,若非原则问题,非奸淫,不能离。若是对方提出想离婚,信主的家人可以同意对方离去,算是婚姻解体了,不必拘束。
如果我们从更深奥处去揣摩,圣经谈到夫妻关系是个奥秘,是指着基督与教会说的,基督是教会的丈夫,教会是基督的新妇,双方彼此相属。正如雅歌所说。我属良人,良人属我。彼此都属于对方,这种盟约就不改变了。所以我们信主之后,也不能再去信别的宗教和偶像,那是被圣经称作属灵的奸淫。
主耶稣对我们的爱不改变,他爱我们就爱到底,用他的宝血坚定盟约,戴在手上为戳记,戴在臂上为印记。
这节经文具体指导了我们的生活,也让我们看到上帝对人类的爱,以及教会当忠诚于主。
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,我们明天见!